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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wǎng)绳擉(chuò)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sì)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yǎn),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sì)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hàn)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zhǎng)雄;刺史虽驽(nú)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xǐn)伈睍(xiàn)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xiè)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xǐ)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shǐ),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一只羊、一头猪,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
古时候的帝王拥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大片土地只得放弃给东南各族;更何况潮州地处五岭和南海之间,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呢?鳄鱼潜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当今天子继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伟,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内,都在他的安抚统辖之下。更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是古代扬州的地域,是刺史、县令治理的地区,又是交纳贡品、赋税以供应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灵的地方呢?鳄鱼是一定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
刺史接受天子的任命,镇守这块土地,治理这里的民众,而鳄鱼竟敢不安分守己地呆在溪潭之中,占据一方吞食民众、牲畜、熊、猪、鹿、獐,来养肥自己的身体,繁衍自己的后代,与刺史抗衡,争当统领一方的英雄。刺史虽然驽钝软弱,又怎么能向鳄鱼低头屈服,胆怯害怕,给治理百姓的官吏丢脸,并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来这里当官的,他势必不得不与鳄鱼讲明道理。
鳄鱼如果能够知道,可要听刺史我的话:潮州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到鲸鱼、鹏鸟,小到虾子、螃蟹,没有不在大海里归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鳄鱼早上从潮州出发,晚上就能到达大海。现在,刺史与鳄鱼约定:至多三天,务必率领那批丑陋的同伙南迁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五天;五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七天;七天还办不到,这就表明最终不肯迁徙了。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听他的话。不然的话,就是鳄鱼愚蠢顽固,虽然刺史已经有言在先,但还是听不进,不理解。凡对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无礼,不听他的话,不肯迁徙躲避,以及愚蠢顽固而又残害民众的牲畜,都应该处死。刺史就要挑选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众,操起强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镞,来同鳄鱼较量,一定要把鳄鱼全部杀尽才肯罢手。可不要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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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在。潮州:州名,治所唐时海阳县(今广东潮州市),辖境约相当于今广东省潮州、汕头、揭阳和梅州、汕尾市一部分地区。刺史:州的行政长官。军事衙推:州刺史的属官。恶溪:在潮安境内,又名鳄溪、意溪,韩江经此,合流而南。食:吃,食用。
列:同“烈”。罔:同“网”。擉:刺。蛮:古时对南方少数民族的贬称。夷:古时对东方少数民族的贬称。楚、越:泛指东南方偏远地区。岭海:岭,即越城、都宠、萌渚、骑田、大庾等五岭,地处今湘、赣、桂、粤边境。海,南海。今天子:指唐宪宗李纯。禹:大禹,传说中古代部落联盟的领袖。曾奉舜之命治理洪水,足迹遍于九州。故称九州大地为“禹迹”、“禹域”。揜:同“掩”。扬州:传说大禹治水以后,把天下划为九州,扬州即其一,据《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传》:潮州古属扬州地域。
睅然:瞪起眼睛,很凶狠的样子。长:用作动词。弩:一种用机械力量射箭的弓,泛指弓。伈伈:恐惧貌。睍睍:眯起眼睛看,喻胆怯。
文章开头在点明韩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属致祭之后,第一段先回顾漫长的历史,拿先王和后王对比,以阐明鳄鱼得以长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圣王统治天下,放火焚烧山野草泽,用绳网利刃来消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但是后王德薄,不能统治远方,连江汉之间都放弃了,何况潮州处在五岭和南海之间,距离京师有万里之遥的地方。所以鳄鱼在这里潜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动的场所了。先王能为民除害,后王则不能。驱逐鳄鱼,追根穷源,先归咎于后王,这是很有胆识的。对安史之乱以来的唐王朝,韩愈虽不敢直斥,但寓意讽谏,确有空谷传音之妙。再从行文上来看,这是故意放宽一步,为下文蓄势,将合先开,欲擒故纵,这是古文家常用的笔法。
第二段陡然折笔回锋,展开堂堂之阵:以今非昔比晓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县令、天地、宗庙、百神震慑之。这就使鳄鱼完全丧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据。“况禹迹所揖”以下,语意更进一步,字字跃动,蝉联如贯珠,显得雄辩有力。直到推出“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纲。譬如登泰山,攀“紧十八盘”,南天门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阶崇万级”,均为此铺垫。如果说在这以前是从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鳄鱼的话,那么在这以下就是从刺史的职责上阐发议论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鳄鱼岂敢与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来,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对鳄鱼而言,抗拒刺史,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为民除害,是其职责。退一步说,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于鳄鱼,矫矫者岂能听之任之。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反复晓喻,这就不是“不教而诛”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文字里,韩愈顺便给那些在恶势力面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人给予有力的讽刺,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在待之以礼、晓之以理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凌之以威、绳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开头,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驱逐鳄鱼的命令。为鳄鱼指出去路,限定了时间,限期也是宽之又宽,做到仁至义尽。但是,如果七日内不能迁徙,文笔又陡起层叠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这段判决文字写得极为严正,十分果决、犀利。最后落到“杀”字上,使正义之力大大变强。更有甚者,不仅要杀,而且要斩尽杀绝。诛杀的方法,也写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绝对的把握。那些“为民物害者”,对此必会心惊胆战。结尾“其无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见峭劲。韩愈有言“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从他这篇文章来看,确实表现了这一特点。
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这在韩愈的文章中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鳄鱼无知,韩愈的写作目的有何,“好游戏”(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五)的韩愈,无非是在借题发挥而已。在指责鳄鱼的背后,有比鳄鱼更为凶残的丑类在。安史之乱以来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大帅,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更为祸国殃民。所以这篇貌似“游戏文字”的文章,显然寓有鲜明的主题,它因小见大;发人深思,有着严峻的现实意义。
我昔东海上,劳山餐紫霞。亲见安期公,食枣大如瓜。
中年谒汉主,不惬还归家。朱颜谢春辉,白发见生涯。
所期就金液,飞步登云车。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
王屋山在今河南省济源市西北,自古为道教圣地,号称“清虚小有洞天”,位居道教十大洞天之首。开元年间,唐玄宗在王屋山为道教上清派宗师司马承祯敕建阳台观,司马承祯是李白的诗友,可能是应他的邀请,公元744年(唐玄宗天宝三年)的冬天,李白同杜甫一起渡过黄河,去王屋山,他们本想寻访道士华盖君,但没有遇到。可能是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叫孟大融的人,志趣相投,所以李白挥笔给他写了这首诗。
值得注意的是,李白在劳山(“崂山”在古代的另一个写法)时并没有当场吟诗,而是在离开崂山之后不久,以回忆的笔调写的。滑稽的是,唐朝的大部分皇帝都仅仅因为自认为是道教创始人李聃的后裔而把道教奉为国教,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更加滑稽的是,李白仅仅因为也姓李而去凑这个“道教至上”的热闹。他之所以去崂山,是因为唐朝另一位老道吴筠的怂恿。吴因为进士不第而学道,在744年遇到李白之前,已经去嵩山和茅山修炼过多年。李白到了崂山,印象更深的是海,而不是山,所以,他先说“东海”(东边的海,泛指,而不是现如今作为专有名词的“东海”),然后说“劳山”。
饮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核心部分。所以很多事物,或者说很多对事物的体验,都是用饮食来比喻。“餐紫霞”典自颜延年的诗句“本自餐霞人”。这是把紫霞比成了食物。这个比喻在西方人看来,肯定是颇为不雅。但在中国,因为饮食是文化,而且是高雅文化,什么都可以吃,意味着什么都可以文化;所以,李白在崂山上大张着嘴,做咀嚼紫霞状,不是什么刹风景的举动,反而增添了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接下来,还是写吃。李白惯用夸张法,曾经有“燕山雪花大如席”这样的狂譬,把枣子比成瓜虽然不是那么张狂,但也够夸大的。有人从现实主义的角度辩护说,崂山土肥水富,枣子真有鸡蛋般大的。这样的辩护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是对李白创作风格的误解。在我看来,如果是出自李白之口,那么,说“劳山枣子大如鸡”,都是可以的。
况且,这个比喻典自有关安期公的传说。据《史记》说,安期公吃的枣子大得像瓜。“安期公”本来是琅琊郡的一位隐士,在海边以卖药为生,老而不死,后来得道成仙,被称为“千岁翁”。他是传说中的人物,吃的是传说中的枣子;一个一千岁的人吃的枣子即使没有100年的生长期,恐怕也有几十年吧;几十年的枣子长得像个鸡蛋,就不足为奇了。
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其中之一为琅琊郡,那时,别说是崂山,连青岛都属于琅琊。秦始皇东巡的最后一站就是琅琊,曾经召见过这位比彭祖还寿长200年的安期公,密谈了三天三宿。安期公离开时,给秦始皇留言,“千年之后,求我于蓬莱山下。”因此,有一种传说认为,秦始皇派遣徐福等人入海去求的就是这位“千岁翁”。李白到了崂山,当然会听说或想起这位道教传说中的神仙,但说他“亲见安期公”,是绝对不可能。于是,又有人圆场说,李白所见的是另一个叫“安期公”的人。这样的解释累不累啊?李白自己说“亲见”就一定是亲眼所见了吗?未必也。《梦游天姥吟留别》曰:“空中闻天鸡。”难道天空中真地出现了一只鸡,李白真地听见了它的啼鸣?有人非得穷首皓经地去统计“李白斗酒诗三百”是哪三百首诗,或去考证“白发三千丈”中的“丈”是唐朝的计量单位从而证明“三千丈”是实指,这些都是陋儒的思维?这样的思维与诗人的思维有天壤之别。
白居易《长恨歌》起篇就是“汉皇重色思倾国”。瞧,“俺嘲讽的不是你李隆基,而是汉朝的某个昏君。你可别找我的麻烦,让我吃文字官司啊。”这等于给文字狱打了预防针。李白所拜谒的皇帝就是唐玄宗李隆基,拜见的时间是
742年,当时他已经41岁了,所以说是“中年谒汉主”。李白坚信自己是天才,而且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所以,他是抱着很大的抱负奉召入京的;但到了长安,他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唐玄宗自己此时已沉湎于声色犬马,只想让李白当词臣,给他歌功颂德、粉饰太平,所以只给了一个翰林院的虚职。李白是何等人,哪受得了这等窝囊气,因此,他感觉颇为“不惬”。他在长安的酒肆、青楼赋闲、荒唐、等待了三年之后,绝望了,也厌倦了。他跟唐玄宗说,自己想还乡。唐玄宗知道他去意已决,同时知道他未必真想回老家,而是想纵情山水,所以给他写的手谕是“恩准赐金还山”。纵情山水的人是把山水当成家的,所以“还山”就是“归家”。
眼看自己年纪大了,仕途不再有望;于是,李白的济世之志转为出世之思。《抱朴子》说,人服了金液就可以成仙,就可以腾云驾雾。在上古,就有神仙以云为车的传说。诗写到这里,李白已经沉醉于自己的想象,连车子都为自己准备好了,连在天上的工作都为自己找好了——跟仙人们一起扫扫落花而已。多么轻松、惬意、逍遥。
唐玄宗是李白诗歌的“粉丝”(fans),李白离开了长安,但他的诗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地传到皇帝的耳朵里。这首崂山诗激发了唐玄宗对崂山的浓厚兴趣,4年之后,他派遣几名道士前往崂山采药,并将崂山命名为“辅唐山”,简直把崂山视若左臂右膀了。上行下效,崂山因此而出了名。这不能不归功于李白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