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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相见,动如参(shēn)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háng)。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未及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shāng)。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人生旅途常有别离不易相见,就像参星商星实在难得相遇。
今夜又是一个什么吉日良辰,让我们共同在这烛光下叙谈。
青春壮健年少岁月能有多少,转瞬间你我都已经两鬓如霜。
昔日往来的朋友一半已去世,我内心激荡不得不连声哀叹。
没想到我们已分别廿个春秋,今天还能亲临你家里的厅堂。
相分别是你还没有结婚成家,倏忽间你的子女已成帮成行。
他们彬彬有礼笑迎父亲老友,亲切地询问我来自什么地方?
还来不及讲述完所有的往事,你就催促儿女快把酒菜摆上。
冒着夜雨剪来了青鲜的韭菜,呈上新煮的黄米饭让我品尝。
主人感慨见面的机会太难得,开怀畅饮一连喝干了十几杯。
一连喝干十几杯还没有醉意,令我感动你对老友情深意长。
明日分别后又相隔千山万水,茫茫的世事真令人愁绪难断。
参考资料:
1、彭定求等.全唐诗(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510
2、萧涤非.杜甫诗选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99-101
3、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279-280
动如:是说动不动就像。参商,二星名。商星居于东方卯位(上午五点到七点),参星居于西方酉位(下午五点到七点),一出一没,永不相见,故以为比。
苍:灰白色。
访旧:一作“访问”。惊呼:一作“呜呼”。
成行:儿女众多。
“父执”:词出《礼记·曲礼》:“见父之执。”意即父亲的执友。执是接的借字,接友,即常相接近之友。
未及已:还未等说完。“儿女”一作“驱儿”。罗,罗列酒菜。
“间”:读去声,搀和的意思。黄粱,即黄米。新炊是刚煮的新鲜饭。
主:主人,即卫八。称就是说。曹植诗:“主称千金寿。”累:接连。觞:饮酒。
故意长:老朋友的情谊深长。
山岳:指西岳华山。世事:包括社会和个人。两茫茫,是说明天分手后,命运如何,便彼此都不相知了。极言会面之难,正见令夕相会之乐。这时大乱还未定,故杜甫有此感觉。
这首诗写久别的老友重逢话旧,家常情境,家常话语,娓娓写来,表现了乱离时代一般人所共有的“沧海桑田”和“别易会难”之感,同时又写得非常生动自然,所以向来为人们所爱读。
开头四句说:人生动辄如参、商二星,此出彼没,不得相见;今夕又是何夕,咱们一同在这灯烛光下叙谈。这几句从离别说到聚首,亦悲亦喜,悲喜交集,把强烈的人生感慨带入了诗篇。诗人与卫八重逢时,安史之乱已延续了三年多,虽然两京已经收复,但叛军仍很猖獗,局势动荡不安。诗人的慨叹,正暗隐着对这个乱离时代的感受。
久别重逢,彼此容颜的变化,自然最容易引起注意。别离时两人都还年轻,而此时俱已鬓发斑白了。“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两句,由“能几时”引出,对于世事、人生的迅速变化,表现出一片惋惜、惊悸的心情。接着互相询问亲朋故旧的下落,竟有一半已不在人间了,彼此都不禁失声惊呼,心里火辣辣地难受。按说,杜甫这一年才四十八岁,亲故已经死亡半数很不正常。如果说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已经隐隐透露了一点时代气氛,那么这种亲故半数死亡,则更强烈地暗示着一场大的干戈乱离。“焉知”二句承接上文“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诗人故意用反问句式,含有意想不到彼此竟能活到今天的心情。其中既不无幸存的欣慰,又带着深深的痛伤。
前十句主要是抒情。接下去,则转为叙事,而无处不关人世感慨。随着二十年岁月的过去,此番重来,眼前出现了儿女成行的景象。这里面当然有倏忽之间迟暮已至的喟叹。“怡然”以下四句,写出卫八的儿女彬彬有礼、亲切可爱的情态。诗人款款写来,毫端始终流露出一种真挚感人的情意。这里“问我来何方”一句后,本可以写些路途颠簸的情景,然而诗人只用“问答乃未已”一笔轻轻带过,可见其裁剪净炼之妙。接着又写处士的热情款待:菜是冒着夜雨剪来的春韭,饭是新煮的掺有黄米的香喷喷的二米饭。这自然是随其所有而具办的家常饭菜,体现出老朋友间不拘形迹的淳朴友情。“主称”以下四句,叙主客畅饮的情形。故人重逢话旧,不是细斟慢酌,而是一连就进了十大杯酒,这是主人内心不平静的表现。主人尚且如此,杜甫心情的激动,当然更不待言。“感子故意长”,概括地点出了今昔感受,总束上文。这样,对“今夕”的眷恋,自然要引起对明日离别的慨叹。末二句回应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暗示着明日之别,悲于昔日之别:昔日之别,今幸复会;明日之别,后会何年?低回深婉,耐人玩味。
诗人是在动乱的年代、动荡的旅途中,寻访故人的;是在长别二十年,经历了沧桑巨变的情况下与老朋友见面的,这就使短暂的一夕相会,特别不寻常。于是,那眼前灯光所照,就成了乱离环境中幸存的美好的一角;那一夜时光,就成了烽火乱世中带着和平宁静气氛的仅有的一瞬;而荡漾于其中的人情之美,相对于纷纷扰扰的杀伐争夺,更显出光彩。“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被战乱推得遥远的、恍如隔世的和平生活,似乎一下子又来到眼前。可以想象,那烛光融融、散发着黄粱与春韭香味、与故人相伴话旧的一夜,对于饱经离乱的诗人,是多么值得眷恋和珍重啊。诗人对这一夕情事的描写,正是流露出对生活美和人情美的珍视,它使读者感到结束这种战乱,是多么符合人们的感情与愿望。
这首诗平易真切,层次井然。诗人只是随其所感,顺手写来,便有一种浓厚的气氛。它与杜甫以沉郁顿挫为显著特征的大多数古体诗有别,而更近于浑朴的汉魏古诗和陶渊明的创作;但它的感情内涵毕竟比汉魏古诗丰富复杂,有杜诗所独具的感情波澜,如层漪迭浪,展开于作品内部,是一种内在的沉郁顿挫。诗写朋友相会,却由“人生不相见”的慨叹发端,因而转入“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时,便格外见出内心的激动。但下面并不因为相会便抒写喜悦之情,而是接以“少壮能几时”至“惊呼热中肠”四句,感情又趋向沉郁。诗的中间部分,酒宴的款待,冲淡了世事茫茫的凄惋,带给诗人幸福的微醺,但劝酒的语辞却是“主称会面难”,又带来离乱的感慨。诗以“人生不相见”开篇,以“世事两茫茫”结尾,前后一片苍茫,把一夕的温馨之感,置于苍凉的感情基调上。这些,正是诗的内在沉郁的表现。如果把这首诗和孟浩然的《过故人庄》对照,就可以发现,二者同样表现故人淳朴而深厚的友情,但由于不同的时代气氛,诗人的感受和文字风格都很不相同,孟浩然心情平静而愉悦,连文字风格都是淡淡的。而杜甫则是悲喜交集,内心蕴积着深深的感情波澜,因之,反映在文字上尽管自然浑朴,而仍极顿挫之致。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未显露时就消除它。在动乱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动乱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
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从而使他更快地灭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灭亡,但是郑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淫暴虐之时,作为像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灭亡。’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假如这祥,豫让虽死犹生,难道不胜过斩衣而死吗?
但豫让在那时,竟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又都是豫让的罪人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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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让在春秋末年曾做过晋贵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赵、魏、韩三家贵族合谋灭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换姓,潜入赵襄子宫中企图行刺,未遂而被捕获。释放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办法改变了容貌和声音,再一次行刺,结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赵襄子将衣服脱给他,他朝着衣服“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自杀。
历来人们都称赞豫让是忠义之士。文章作者认为豫让的行为是不值得称道的。真正的忠义应该表现在诱导君主“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必要时以死进谏,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显然比豫让的行为高明得多,但立论的目的无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文末,对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评,也是由此而来。
战国时的豫让因为舍身为主报仇而被视为忠义之士,历来为人所颂扬。作者做翻案文章,认为身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让,应该尽到自己劝谏的职责,帮助智伯弭祸于未然。而充当刺客,在智伯因祸亡身后去为他报仇,并不值得称道,即所谓的小忠小义。
史论是比较难写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评论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颇。本文确实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让之死,曾被史书渲染为壮举,“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迁称赞他为“名垂后世”的义士。然而方孝孺却一反旧说,认为他“何足道哉”,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脚。全文的论证中心在于对知己的家主应该采取“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的积极的态度,而不应“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我们认为,他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从智伯的失败来看,可以说智伯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审时度势,而只知一意孤行,终于导致败亡,可称咎由自取。豫让在关键时刻既不能对他进行开导,而在智伯死后又轻率地以身相殉,实属不够明智之举。作者在这里只是就豫让之死这一历史事件进行评说,而不是全盘否定这个人物。所以在最后一段中,又把豫让和那些厚颜无耻之徒进行了比较,说明他们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这样就使得作者的持论公允、客观了。
本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令人心服口服了。
去帆楚天外,望远愁复积。想见新安江,扁舟一行客。
清流数千丈,底下看白石。色混元气深,波连洞庭碧。
鸣桹去未已,前路行可觌。猿鸟悲啾啾,杉松雨声夕。
送君东赴归宁期,新安江水远相随。见说江中孤屿在,
此行应赋谢公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