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重行行

别离在万里,依依梦故乡。道路阻且艰,引领遥相望。
音尘久断绝,寤言怀忧伤。蟾蜍怀故土,騊駼思旧疆。
欢爱人自好,忧思人自老。少壮能几时,相须苦不早。
思君会无期,焉得不枯槁。勖哉崇明德,令名以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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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重(chóng)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你走啊走啊老是不停的走,就这样活生生分开了你我。
从此你我之间相距千万里,我在天这头你就在天那头。
路途那样艰险又那样遥远,要见面可知道是什么时候?
北马南来仍然依恋着北风,南鸟北飞筑巢还在南枝头。
彼此分离的时间越长越久,衣服越发宽大人越发消瘦。
飘荡游云遮住了太阳,他乡的游子不想回还。
只因为想你使我都变老了,又是一年很快地到了年关。
还有许多心里话都不说了,只愿你多保重切莫受饥寒。
参考资料:
1、魏耕原等.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诗歌鉴赏辞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1月版:第489-491页
重:又。这句是说行而不止。生别离:是“生离死别”的意思。屈原《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
相去:相距,相离。涯:方。
阻:艰险。
胡马:北方所产的马。越鸟:南方所产的鸟。“胡马倚北风,越鸟朝南枝”,是当时习用的比喻,借喻眷恋故乡的意思。
已:同“以”。远:久。缓:宽松。这句意思是说,人因相思而躯体一天天消瘦。
顾返:还返,回家。顾,返也。
“老”:并非实指年龄,而指消瘦的体貌和忧伤的心情,是说心身憔悴,有似衰老而已。“晚”:指行人未归,岁月已晚,表明春秋忽代谢,相思又一年,暗喻青春易逝。
弃捐:抛弃。
这是一首在东汉末年动荡岁月中的相思乱离之歌。尽管在流传过程中失去了作者的名字,但“情真、景真、事真、意真”(陈绎《诗谱》),读之使人悲感无端,反复低徊,为女主人公真挚痛苦的爱情呼唤所感动。
首句五字,连叠四个“行”字,仅以一“重”字绾结。“行行”言其远,“重行行”极言其远,兼有久远之意,翻进一层,不仅指空间,也指时间。于是,复沓的声调,迟缓的节奏,疲惫的步伐,给人以沉重的压抑感,痛苦伤感的氛围,立即笼罩全诗。“与君生别离”,这是思妇“送君南浦,伤如之何”的回忆,更是相思之情再也压抑不住发出的直白的呼喊。诗中的“君”,当指女主人公的丈夫,即远行未归的游子。
与君一别,音讯茫然:“相去万余里”。相隔万里,思妇以君行处为天涯;游子离家万里,以故乡与思妇为天涯,所谓“各在天一涯”也。“道路阻且长”承上句而来,“阻”承“天一涯”,指路途坎坷曲折;“长”承“万余里”,指路途遥远,关山迢递。因此,“会面安可知”!当时战争频仍,社会动乱,加上交通不便,生离犹如死别,当然也就相见无期。
然而,别离愈久,会面愈难。诗人在极度思念中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凡物都有眷恋乡土的本性:“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飞禽走兽尚且如此,何况人。这两句用比兴手法,突如其来,效果远比直说更强烈感人。表面上喻远行君子,说明物尚有情,人岂无思的道理,同时兼暗喻思妇对远行君子深婉的恋情和热烈的相思:胡马在北风中嘶鸣了,越鸟在朝南的枝头上筑巢了,游子啊,你还不归来啊!“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思妇说:自别后,我容颜憔悴,首如飞蓬,自别后,我日渐消瘦,衣带宽松,游子啊,你还不归来啊!正是这种心灵上无声的呼唤,才越过千百年,赢得了人们的旷世同情和深深的惋叹。
如果稍稍留意,至此,诗中已出现了两次“相去”。第一次与“万余里”组合,指两地相距之远;第二次与“日已远”组合,指夫妻别离时间之长。相隔万里,日复一日,是忘记了当初旦旦誓约,还是为他乡女子所迷惑,正如浮云遮住了白日,使明净的心灵蒙上了一片云翳。“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这使女主人公忽然陷入深深的苦痛和彷惶之中。诗人通过由思念引起的猜测疑虑心理“反言之”,思妇的相思之情才愈显刻骨,愈显深婉、含蓄,意味不尽。
猜测、怀疑,当然毫无结果;极度相思,只能使形容枯槁。这就是“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老”,并非实指年龄,而指消瘦的体貌和忧伤的心情,是说心身憔悴,有似衰老而已。“晚”,指行人未归,岁月已晚,表明春秋忽代谢,相思又一年,暗喻女主人公青春易逝,坐愁红颜老的迟暮之感。
坐愁相思了无益,与其憔悴自弃,不如努力加餐,保重身体,留得青春容光,以待来日相会。故诗最后说:“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至此,诗人以期待和聊以自慰的口吻,结束了她相思离乱的歌唱。
诗中淳朴清新的民歌风格,内在节奏上重叠反复的形式,同一相思别离用或显、或寓、或直、或曲、或托物比兴的方法层层深入,“若秀才对朋友说家常话”式单纯优美的语言,正是这首诗具有永恒艺术魅力的所在。而首叙初别之情——次叙路远会难——再叙相思之苦——末以宽慰期待作结。离合奇正,现转换变化之妙。不迫不露、句意平远的艺术风格,表现出东方女性热恋相思的心理特点。
忽闻梅福来相访,笑着荷衣出草堂。
儿童不惯见车马,走入芦花深处藏。
突然听到梅福前来造访(寒舍),(我)笑着穿上荷衣走出草堂。
村里的小孩很少见过官员的车马(那浩荡的气势),都慌忙跑到芦苇荡的深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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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闻:突然听到。来相访:来拜访。着:动词,穿。
不惯:不习惯。
这是一首写迎接访者时心情的七绝,诗的生活气息很浓。题目中的“喜”字就透出了作者当时的欣喜心情,是全诗的文眼,为全诗定了基调。
诗的第一句,从“忽闻”写起,一个“忽”字写出了事情的突然,也写出了出乎意料的惊喜;第二句从情态、动作写,“笑”扣题目的“喜”字,穿衣迎接动作,透着一股乐不可支的心情。这两句诗从正面写“见访”情景。后两句写孩子们见官员车马而跑入芦苇丛中藏匿起的情景,一方面写出了平民家庭的孩子们没见过世面,胆小腼腆;一方面也写了当时的官员们的威势在孩子们心里的影响;再一方面也写出了诗人虽地位低下但有官员来访的欣喜心情,同时并写出了诗人在当时的声望和影响。“儿童不惯见车马,走入芦花深处藏。”这两句诗从侧面来写“见访”,委婉含蓄,而且最富于生活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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